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(下简称“广州中心”)已于2016年12月1日挂牌成立。目前,广州中心商标受理大厅的主要业务项目包括:一、接收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直接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,对申请文件进行书式审查;二、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,确定申请日期和申请号、收取申请规费;三、提供申请前咨询、申请后查询及其他商标业务的咨询服务。
广州中心的服务对象不仅面向广东省,辐射华南地区,还面向全国各地的商标申请人。随着工作的推进和完善,广州中心将陆续开展商标变更、转让及续展等商标业务的办理(届时另行公告),进一步提升商标注册的便利化服务水平。
广州中心的服务对象不仅面向广东省,辐射华南地区,还面向全国各地的商标申请人。随着工作的推进和完善,广州中心将陆续开展商标变更、转让及续展等商标业务的办理(届时另行公告),进一步提升商标注册的便利化服务水平。
办公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内12、14号楼。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
咨询电话:83772316
附件:1.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流程;
2.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注意事项
2.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注意事项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
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
2016年12月21日
附件1
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流程
1.填写并打印《商标注册申请书》。申请人为单位的,应加盖单位公章;申请人为自然人的,应由申请人签字。
2.申请人为单位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(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)。申请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,并提交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》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。
3.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4.提交符合要求的商标图样,并粘贴在申请书指定位置。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,另提交黑白稿1份。
5.缴纳相关申请规费。受理商标注册费600元(限定本类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);10个商品/服务项目以上(不含10个),每超过1个,另加收60元。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3000元,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3000元。
注:应当使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标准申请书式,此标准书式可由商标局网站(http://sbj.saic.gov.cn/sbsq/)直接下载,并用A4纸逐页打印。每份申请只能报一件商标,可填写多个类别。提交多份申请的,每份申请需附以上相应手续。
附件2
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注意事项
1.递交申请前请仔细检查申请表,受理后不得改动。如填写错误需提交《更正商标申请/注册事项申请书》,并交纳变更费500元/件。申请人、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商标图样不得更换。
2.商标申请事先查询是为了减少被驳回的机会,但并非必经程序,由申请人自行决定是否查询。
3.申请书中"申请人地址"一栏只能填写一个地址;申请人为自然人的,可直接填写通讯地址;申请人为单位的,应填写其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地址。
4.商标局收到申请书后将及时进行审查。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,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。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,但是需要补正的,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。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,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。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局已受理申请人的商标申请,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已获准注册。
5.经审查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,申请规费不予退还。核准注册的,不再收取其他费用。
6.驳回(或部分驳回)通知书或领证通知书以挂号信方式寄至申请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