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广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主要内容
①实行工商登记注册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的登记制度。
②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。企业申领营业执照时,允许“零首付”,待资金到位后,再向工商部门申报实缴资本情况,提交验资报告。
③实行住所登记与经营场所申报制度,允许“一址多照、一照多址”。
④取消企业年度检验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,实行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。
⑤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。将连续两年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、不在核准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事主体,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。
⑥建立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。
⑦全面推行网上登记服务,实现网上申报、网上受理、网上审批、网上发照、网上查档、网上年检等电子化登记管理模式